本报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宋宏雷 刘翔)别以为油烟扰民是小事,弄不好是要被拘留的。长江日报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启用最强法律手段查处油烟扰民,一商户因拒不缴纳罚款被司法拘留。
楼下餐饮店油烟大,楼上居民怨气大
因紧邻江汉路步行街,江汉一路上商户林立。仅从江汉路步行街到南京路的百余米路段上,就有大小餐饮店十余家。由于位于老城区,这些餐饮店的上方多为居民楼,由此引发的油烟扰民投诉不断。
“一天可以接到2至3次投诉。”江岸区大智街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去年5月起,我们开始接到群众举报,称江汉一路义成大厦一楼多家餐饮店油烟扰民情况严重。”
住在大厦4楼的一位住户说:“一开窗就能闻到一股呛鼻的油烟味,所以我平时几乎不敢开窗,更别提晾晒衣服了。”
经现场查看以及环保部门勘查检测结果显示,江汉一路(义成东里)沿线12家餐饮店中,除“武汉肉联”、“正宗重庆小面”两家无油烟排放外,其余10家油烟排放管道均未达到要求,系无组织排放油烟。为此,大智街办事处及城管执法中队多次协调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一起上门督促“卢庄快餐店”等10家餐饮店进行整改。
3家转向经营,7家未整改“事出有因”
油烟排放不达标,要么整改,要么转向经营。在执法人员督促和劝告下,“丘丘烧烤”、“馋嘴鱼麻辣烫”、“九九分店”等3家餐饮店先后转向经营副食、百货。
没有转行的7家餐饮店并未整改。有的找人说情,希望私下沟通“放一马”。有的提出愿意整改,但需要全体业主同意才能安装新的油烟排放管道。结果,有居民考虑到新管道要从自家屋外的墙壁上“走”,拒绝了安装请求,重新铺设管道一事未能通过。
去年12月,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卢庄快餐店”等7家餐饮店整改并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如逾期不缴纳罚款,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加处。
法院强制执行仍不交罚款,一店主被司法拘留
由于涉案餐饮店在法律规定的司法救济期6个月内,既不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今年6月22日,城管执法部门又下达《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7月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8月份,江岸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老桃园时记餐饮店”到法院缴纳了罚款和滞纳金。
10月14日,法院对仍未履行义务且不申报财产的“卢庄快餐店”店主做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10月17日,卢某的妻子和另外两家餐饮店店主主动到法院缴纳罚款,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卢某的司法拘留。
由于推迟缴纳罚款,目前对这7家餐饮店的罚款都已加处至1万元。仍有3家餐饮店未缴纳罚款,法院已依法冻结店主账户。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宋宏雷 刘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