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我市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

本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熊斌)记者昨获悉,2至3年内,我市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名员工学会技术后辞职,被原“东家”要求赔偿3.9万元培训费,得到法院的支持,该员工玩失踪被法院锁定为“老赖”,处处受限,只好赔款。昨天,在市执行工作协调小组召开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会上,市中院披露了这个案件。

7年前,大学生郑某毕业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上岗。郑某接受了公司技术培训,成为公司的技术骨干。不久,郑某提出辞职,到另一家同行公司就职。

昔日员工如今成了对手,原“东家”向法院起诉,要求郑某赔偿培训费。双方争执不下,经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郑某须向原“东家”赔偿3.9万元培训费。郑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玩起了“失踪”。

这事一拖就是7年。

今年年初,郑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项目。郑某经常乘飞机出行,如今却无法买到飞机票,消失了7年之久的郑某只好现身,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赔偿义务,一场执行难的案子得到解决。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说,近年来,全市法院推出审执分离改革、悬赏执行、司法网络拍卖等举措,大幅提高办案执行能力。去年,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1431件,同比增长48%。今年1至9月,在执行收案上升43%的同时,执结标的额110亿元,同比增长21%。

今年9月,全市法院重拳打击“老赖”,共司法拘留397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追抓401人,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7人。

来源:武汉晨报  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熊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