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洋 实习生彭鹏)昨日,长江日报第16版报道《房租交给中介 中介却未给房东 6名租户损失近2万元》引发热议。多名租户来电表示,此类黑中介长期盘踞武汉,频频作恶却逍遥法外,不少租户受骗后投诉无门,只能吃“哑巴亏”。租户们认为,相关部门存在不作为嫌疑。
多个部门都“管不了”黑中介?昨日,洪山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事展开调查,再来认定是否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再度联系洪山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方态度与前日无异。这位负责人认为,这些中介公司虽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在区房管局备案,属于无运营资质的黑中介。“整治黑中介需要房管、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市房管局曾向市综治办反映了相关情况,要求出台相关措施,但截至目前没看到具体方案”。
记者随后咨询洪山区公安分局。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涉事中介公司仍然在营业,根据相关法律,公安部门只能认定其属于经济类纠纷,更多的是以协调为主。若协调不成,建议租户向法院起诉。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看到长江日报报道后,市工商局迅速安排市局监管处指导洪山区局调查核实武汉市信诚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是否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及我市相关要求,房屋中介属于行业管理,其主管部门为房管局。此纠纷应由房管局负责调处。
市综治办社会管理协调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房屋相关的问题,主管单位应该是房管局。“若房管局需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可以走相关程序,提出申请”。
···《房租交给中介 中介却未给房东》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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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找“管不了”的理由
而应找“怎样管”的办法
“多个部门都说自己管不了,目前只能尽量提醒租户。”昨日,租户小田对长江日报记者说:“这样的回应让人感到无助。难道政府部门对黑中介的侵权行为只能‘提醒’处之?”
既然相关部门已经定性为“黑中介”“诈骗行为”,为何却管不了?根源上还是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才导致相互推诿,拿各种理由做挡箭牌。群众利益无小事。整治黑中介,各部门不应各自寻找“管不了”的理由,而应去找“怎样管”的办法。
为了鼓励大学毕业生留在武汉创业、就业,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宽松政策,就是为了给毕业生们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环境,让他们无后顾之忧。然而,诸如黑中介之类的“顽疾”却始终难除,难免会让大学毕业生们感到心寒。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汪洋 实习生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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