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法律援助为智障人士“遗孤”觅回安身之所

荆楚网消息(记者安立、通讯员黄佳妮、李祎洁、黄莹)十年前,亲戚将王伟(化名)智障父母留下的唯一平房拆除改建成小楼房,后被征收获得数套还建房,但亲戚却拒绝给予王伟补偿。

在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孤身一人的黄伟终于觅回安身之所,3月7日,他向洪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送上感谢锦旗。

王伟的父母有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1993年,父母在位于和平街辖区的其外祖父房屋后院空地盖了两间红砖瓦房,但由于病情加重,1998年两人相继失踪。7岁的王伟被爷爷带回老家抚养,该房屋一直空置。

2006年,王伟姨妈一家擅自将红砖瓦房拆除,改建成三层楼房自住。2011年,该地区进行征地拆迁,姨妈一家获得几套还建房。此时,王伟的爷爷已过世,居无定所的他暂住姑姑家,希望姨妈能将还建房分给自己,但遭拒绝。

“明明都是在外祖父的宅基地上盖房,我家与姨妈一家同样享有继承权。更何况姨妈擅自将我家房屋拆除重建才获得的补偿,侵犯了我的权益。”为觅回安身之所,王伟走上了漫漫维权路。但因年代久远,证据收集困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2015年3月,王伟找到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湖北搏发律师事务所律师文虹凯、贺逸辰接受指派,为王伟讨回公道。虽然王伟父母失踪多年是事实,且王伟已向法院提交了宣告父母死亡的申请,但在宣告死亡判决之前,尚不能继承父母的房屋,因此也不能以适格的诉讼主体对姨父姨妈提起诉讼。为此,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邀请和平街司法所所工作人员进行专门讨论,认为虽然由于宣告死亡日期刚刚开始,短时间内不能通过继承途径解决此事,但可以由居委会根据事实出具一份房屋为王伟与父母共有的证明,王伟以共有人身份对姨父姨妈提起诉讼。得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后,承办律师立即帮助王伟到法院立案。

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姨父姨妈终于与王伟签订调解协议,由姨妈家补偿他一套拆迁还建房。收到最后的调解结果,王伟松了一口气,历时五年,他终于争取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再也不会流离失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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