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20多天募集1.5万 个人帮扶基金首笔善款捐助到户

 

我国首部《慈善法》已于本月实施,要求个人开展募捐活动,必须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记者昨日从市慈善总会获悉,作为《慈善法》颁布后我市首个有募捐资格的个人,市民政局扶贫干部刘志耀注册的“武汉好人”扶贫帮扶基金昨日实现落地,捐出首笔4000元善款,救助两贫困户。

“武汉好人”扶贫帮扶基金,是武汉市慈善总会依法与刘志耀合作建立的。刘志耀介绍,基金的宗旨是“安老、扶幼、助学、济困”,通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募集公益基金。设立20多天,收到社会各界113笔善款,共计15335.80元。捐款中有年仅7岁的小学生捐的零花钱2元,还有70岁老人省吃俭用捐的1000多元退休金,收到的最大一笔捐款是入列“中国好人榜”的魏剑英捐的4000元。

按照捐赠人的意愿,“武汉好人”扶贫帮扶基金首笔善款用于助学和助医。这两笔善款各2000元,昨天善款已经落户新洲区汪集街汪集村和新洲区仓埠街盛咀村。

家住新洲汪集村的余秀身患尿毒症,今年41岁的她有两个孩子,一个读初中、一个读小学,家里生活来源全指望老公在外打短工的收入,为了治病,家里已欠数万元的外债。家住新洲区仓埠街盛咀村的孙国华,其父母早年举债看病的钱至今未还清,与前妻离婚后一人带着女儿在外打工,每月1200元的收入,既要为已故父母还债,还要送孩子上学。

听闻刘志耀注册了扶贫帮扶基金,余秀和孙国华向刘志耀发来求助信息,刘志耀收到信息后积极募捐,很快得到魏剑英的响应,分别为两户贫困家庭各捐了2000元爱心款。昨日,刘志耀和魏剑英相约新洲汪集街为两户贫困家庭送去了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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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帮扶基金与单位帮扶基金区别

武汉市慈善总会秘书长潘荣介绍,相比单位帮扶基金,个人帮扶基金面比较窄、帮扶金额也会少些。个人帮扶基金的使用,必须事先经过慈善总会的批准,帮扶的对象必须与个人帮扶基金的宗旨一致。捐赠过程中,受捐人必须在捐赠书上签字、按手印,还需要附上贫困说明和相关资料。事后,相关的捐赠资料必须送慈善总会存档。

我市将大力推进个人帮扶基金建设工作,目前已有3家个人帮扶基金组织。

(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周钢)

市慈善总会建立基金三种方式

一、百万留本冠名基金:基金本金归捐赠方所有,10年内,捐赠方每年向市慈善总会捐赠基金本金的10%,捐款定向资助共同确立的对象。

二、冠名基金:捐赠人捐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可以向市慈善总会申请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基金的捐赠人拥有基金冠名权。每年善金到账金额不限。

三、小额冠名基金: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有别于往年推出的企业或单位冠名的慈善基金,主要面向个人、家庭和自愿组建的小团队。个人、家庭以每月100元为起捐点,单位、小团队以每月1000元为起捐点,按月或者每年一次性捐赠,即可自己命名设立小额冠名爱心基金。

 

如何建立适合的慈善基金,可向市慈善总会慈善热线85729696咨询,工作人员会根据捐赠人的实际情况设计合理方案。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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