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内停车上厕所被罚违停 加油站30米内不得停车
长江网5月2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孙笑天) 车子停到加气站内,上个厕所的时间,就被贴了违停罚单。近日,有网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他在加气站停车,没有违规占用道路资源,被罚违停不合理。
该网民介绍,3月23日上午9时许,他开车途经白沙洲大道大隆CNG加气站时,有些内急,便把车子开进加气站,停在了加气站与人行道之间的一块空地上。等他上完厕所出来,却发现车子上贴了一张违停罚单,罚款200元。
“这怎么能算违停。”该网民说,加气站既然提供厕所、加水等便民措施,就应该可以临时停车。上厕所时车子临时停靠,既没有占用公共资源,也没有妨碍加气站正常工作,被罚违停实在太冤枉。
对此,武昌区交通大队回复,接到该网民投诉后,事故中队民警前往现场核实发现,该驾驶员停车区域是加气站内通行道路,两端设置有不得停车文字提示,加气站内工作人员多次投诉该处机动车违停,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要求交管部门加强管理。
武昌区交通大队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该驾驶员把车子停靠在加气站内,但没有进行加气,不属于使用加气设施。事故中队对此类违法停车予以管理,有法可依。
责编: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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