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4条措施支持在汉高校建“双一流


原标题:武汉14条措施支持高校建“双一流”,打造3个环大学经济带

  长江网5月21日讯

  定了!

  武汉将这样支持在汉高校

  推进世界一流大学

  和一流学科建设

  5月21日,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具体措施

  武汉从五大方面,采取14条措施

  支持在汉高校推进“双一流”建设

  其中包括打造3个环大学创新经济带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简称“双一流”

  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是继“211工程”、“985工程”后

  我国高等教育又一国家战略

  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A类);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在汉高校共有29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武汉市政府

  将这样支持在汉高校建设“双一流”

  ▼

  一、支持开展科学研究

  (一)支持开展以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的基础研究

  支持高校依托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学科,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包括数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光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地质学、医学、电磁学等学科在内的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力度,促进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相结合,推动军民融合发展。鼓励高校发挥一流学科优势,积极参与武汉经济、社会、文化和民生福祉等领域发展,发挥其高端智库和政策咨询作用。(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社科院)

  (二)支持建设高端创新平台

  支持空天信息、光电科学、生物安全与技术等湖北实验室建设,为争取国家实验室布局武汉、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提供支撑。大力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建设与提档升级,加快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等国家大科学装置布局武汉,支持筹建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等顶尖创新平台,为武汉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开展原创性技术研究

  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优势,支持其跟踪、并跑、领跑世界颠覆性技术创新和群体性技术变革,力争在信息网络、健康医疗、智能制造和机器人等领域率先突破,为形成武汉产业创新引领型发展格局提供支撑。(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一)推进科技成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深入实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工程”,推进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高校完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体系和科研人才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开放共享的科技成果信息库,支持高校举办专项成果推介会、路演活动、创新创业大赛,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机构,集聚一支技术经纪人队伍。协助高校拓展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引导科技金融参与支持科技成果在汉转化。(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科技成果转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招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校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支持高校与在汉企业联合共建工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联合攻关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支持高校与在汉企业联合共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生创业特区、环高校创新带、环高校创新创业街区、小微科创园、大学科技园等各类众创孵化载体和产业化载体,促进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鼓励高校与在汉企业联合共建“院士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等研发、推广、应用的创新示范平台。(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科技成果转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支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联合在汉创办高水平大学。鼓励高校与国际知名大学、学术机构和国际企业开展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在汉举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吸引更多外籍专家学者来汉交流或者工作。为高校师生参与国际交流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武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责任部门:市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科协)

  三、支持人才队伍建设

  (一)支持引进高端人才

  结合武汉产业发展需求,推进“海外科创人才来汉发展工程”向高校延伸,大力支持高校引进“诺奖级”、院士等国内外顶尖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立市校联动对接机制,将高校急需人才纳入全市重点人才项目库,共享资源、凝聚合力,打造全市招才引智统一品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校地人才双向流动发展。择优推荐高校高端人才入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在项目资助、科研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为其提供优质服务。(责任部门:市招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二)推动百万校友资智回汉

  深化“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强化“在汉高校校友总会联盟”桥梁纽带作用,汇聚整合校友海内外人才、资本、创新资源,做好资智回汉项目承接落地和服务保障工作。发挥好“校友资智回汉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高校校友在汉创新创业。整合武汉海外人才工作站等资源力量,在境内外设立一批武汉市校友联盟服务中心和校友服务站,感召更多校友回报母校。(责任部门:市招才局、市招商局)

  (三)合作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深入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基地、公益性创业学院,为在汉高校大学生提供实习(实训)与创新创业培训机会。支持创业导师开展创业辅导,组建创业服务团,提供免费创业工位,扩大“青桐基金”等政府性创业基金规模,厚植人才培育发展土壤。加强高校学科建设与产业对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人才培养链和武汉产业链相融合,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责任部门:市招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优化提升办学环境

  (一)提供发展的空间保障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双一流”高校建设发展用地。鼓励高校与城市创新资源联动,按照校城一体、校城互补的理念,优化功能布局和空间环境,构建一体化校城空间功能格局。在教学用地、项目报建、审批时限、规费减免等方面依法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高校高端人才实验空间、人才用房紧缺等困难。(责任部门:市国土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校园周边环境水平

  推动高校周边“三旧”改造,加快高校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微循环道路建设。加强市校联动,建设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和美丽校园,切实增强在汉高校师生的安全感、幸福感。(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环保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打造环大学创新经济带

  推进高校周边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环东湖创新经济带、环南湖创新经济带、环黄家湖创新经济带等。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深化高校周边特色街区建设,实现高校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提档升级。(责任部门:市国土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发展保障机制

  (一)强化经费支持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双一流”建设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武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在汉高校发展目标,统筹财力、资源给予高校“双一流”建设经费支持,重点用于建设自主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引进与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建设学科相关基础设施、改善办学环境等方面。(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二)建立合作机制

  加强市校合作,建立市校领导联络交流制度。成立市校战略合作工作协调小组,与在汉高校签订个性化的市校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大学+”发展模式。按照“一事一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高校“双一流”建设发展中的问题。(责任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新闻加点料:

  湖北”双一流“建设名单 24所高校58个学科入选在2018年1月19日上午召开的湖北省高校服务地方发展“双一流”建设动员大会上,省教育厅公布了湖北“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建设名单。

  大学与城市

  向来相互促进

  大学依城市而兴

  城市因大学而盛

  为武汉支持在汉高校

  创建“双一流”点赞

  综合长江日报、武汉市政府网站、微言教育微信公号、湖北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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