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行政主官出庭应诉成常态,副市长答辩村民对“信息公开”的质疑

庭审现场。记者史伟 摄

长江日报讯(记者夏晶 梁爽)6月28日上午,副市长刘子清出庭应诉,对江夏村民方女士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进行了答辩。这是近年来武汉众多行政诉讼案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例之一。去年,武汉有1475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而今年1月至5月,武汉有345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8年,武汉市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原告方女士。记者史伟 摄

近年来,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逐渐完善。正如“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颁奖词写道:武汉此举既有利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倾听、了解群众诉求,也有利于畅通群众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对各地法治政府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副市长法庭上围绕争议进行答辩

6月28日副市长刘子清出庭应诉,这起行政诉讼案的基本案情是——

2018年11月18日,江夏村民方女士通过EMS向江夏区政府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涉及海口村二组的征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项目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红线图。11月30日,江夏区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建议方女士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并告知了地址和联系方式。12月5日,方女士收到上述答复书后,表示不服。于2019年1月15日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于2019年3月12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江夏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方女士不服江夏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及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向市中院提出行政诉讼。

庭审现场。记者史伟 摄

在法庭答辩时,刘子清认为,江夏区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符合法律规定,市政府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该答复书。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程序、实体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已经履行了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

刘子清还表示,相信人民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本案作出公正的判决,作为政府机关,坚决服从和履行法院的判决。

武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武汉市行政机关涉诉案件开庭审理的案件1557件,共有1475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为94.7%。其中各区涉诉案件开庭审理的共113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1106件,出庭应诉比例为97.5%;以市政府各部门作为被告的案件开庭审理的共42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369件,出庭应诉比例为87.2%。

而今年1月至5月最新的数据显示,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涉诉案件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384件,共有345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为89.84%。其中,各区政府涉诉案件开庭审理的共290件,各区政府负责人出庭的269件,出庭应诉比例为92.7%;市政府各部门涉诉案件开庭审理的共94件,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出庭的76件,出庭应诉比例为80.9%。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全市大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且部分单位正职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全市正职负责人出庭案件数为228件,占全市负责人出庭案件数的15.4%。

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纳入核心考核指标

去年,市委法治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继续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纳入核心考核指标。

此外,我市各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以前怕当被告,不愿意出庭的心理明显改善,“告官不见官”现象明显缓解,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去年,市政府办公厅全年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发布了9期通报,有力推进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

6月28日的庭审结束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在1号法庭召开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现场会。

现场会上,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8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该报告透露,2018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058件,同比上升25.14%,增长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2个百分点。

2018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所涉行政管理领域广泛,除传统的城建、资源、公安、社保、工商类案件外,也有少数涉及海关、税务、文化、旅游、水利等领域的案件,以及诉事业单位招录行为、诉能源、证券管理部门监管行为等新型案件。武昌区法院受理的夏某某诉省保密局公务员招录一案,将公务员招录规则的公允性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引起社会关注。

上述案件中,矛盾争议最为突出的,仍属城建类的土地、房屋征收、强制拆除案件。这些案件数量较多,每案涉及人数众多,利益较大,且容易衍生出信息公开、政府履责等其他领域的行政争议。

行政机关败诉减少,部分领域败诉率高

2018年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包括判决撤销、确认被诉行为违法或无效、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323件,占判决案件总数的29%,同比下降8%。体现了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整体上有提升。各区之间,各行政管理领域之间,依法行政水平参差不齐。武昌、青山、东湖高新、汉阳四个区败诉率高于平均水平。房屋、土地征收、社保、资源、公安管理等领域败诉较多,败诉案件主要集中于强制拆除、信息公开、履行法定职责等类型。

虽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整体上有所提升,但部分行政机关应诉时还存在问题。如有行政机关未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拒不执行上级机关复议决定,导致当事人信访或转向法院寻求救济;还有个别行政机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对判决撤销并责令其重作的,以相同事实和法律依据,再次作出与被撤销行为完全相同的行政行为。少数行政机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等实体问题。

此外,部分行政机关存在不答辩举证、超期答辩举证、答辩举证不完全、无针对性等问题。个别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对案情事实把握不细致,对执法依据掌握不全面,对法院审理程序缺乏了解。庭审中,有些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委托代理人应答不上、说理不足、辩论不力。有的甚至直接“甩锅”给上级或其他行政机关,影响政府形象。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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