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月7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结职务犯罪194人
《报告》指出,全年两级法院受理案件248237件,结案215689件,标的额143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3.2%、24.8%和19.8%,案件数占全省法院的30%。全年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8件320人,审结21件12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37人,判处财产刑633万元。三年累计网拍4906件,成交2258件,成交标的额109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6亿元。
坚持惩贪肃腐,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08件194人,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少数干警包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信仰不坚定、违反党纪政纪,特别是市法院原院长王晨严重违纪违法,极大损害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也暴露出法院对一把手的监督有疏漏。
10.88万人纳入失信名单库
三年累计将10.88万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媒体曝光28批3049人次,有2.58万名“老赖”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
三年共受理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368亿元,超过前六年之和。
准确把握正当防卫标准
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207人次,其中一把手出庭212人次。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因摸狗引发的刑事案件(本报2018年5月13日曾详细报道)时,准确把握正当防卫标准,依法对两名被告人分别宣告无罪和从轻处罚。
在办理社会关注的醉酒乘客下车呕吐坠桥案(本报2018年12月22日曾详细报道),以及六旬老人游泳突发疾病身亡案(本报2018年12月11日曾详细报道)时,合理界定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拒绝和稀泥,依法驳回两案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不让侵权责任成为随时可能从天而降的行为风险。
诚恳接受舆论监督
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对媒体及网民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迅速反馈。在诚恳接受舆论监督的同时,对所谓“电动车主赔偿小偷家属5万元精神损失费(本报2018年12月21日曾报道)”等虚假消息,及时予以澄清。
【武汉市检察院报告摘要】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933人
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933人,起诉16908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347人,起诉312人。
全面开展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436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发挥检察机关审前过滤作用,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2455人、不起诉158人。
批捕涉黑涉恶犯罪715人
坚持依法办案,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715人,起诉417人,保持了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办理了全国首例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涉黑案(本报2018年5月28日曾报道)、全国首例房产中介涉黑案(本报2018年8月16日曾报道)等一批大要案。
严惩金融领域犯罪,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260人,起诉337人;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424人,起诉403人;
努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有的检察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违反党纪国法和检察工作纪律,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孙光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给检察机关形象和人民群众感情造成严重伤害,教训十分深刻。
市检察院组织对4个基层检察院和本院2个内设机构进行巡察,开展各类检务督察20余次。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约谈函询58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人。
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李月媛 王荣海 陆缘
(责任编辑 谢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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