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蝶 通讯员吕作武 彭婧)昨天是武汉网约车新政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43岁的刘涛成为我市首个递交网约车从业资格申请并审核通过的驾驶员。
15日,《武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正式公布并实施。昨天,各区交通部门开始接受市民咨询,受理个人和车辆的申请。
上午10点多,刘涛在武昌区交通局办理完网约车从业资格申请。“我一看到政策出台,就赶紧来了,免得越往后,申请的人越多,等得越久。”对现场办理情况,他说:“办得挺快的,只用带上身份证、驾驶证、登记照就行了。”
为刘涛办理的武昌区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第一次受理网约车驾驶员的申请。收齐材料后,我们还专门留了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便有事联络。”
经过审批部门网上“零证明”审核,刘涛的材料当天就审核通过了。昨天,武昌区、硚口区、新洲区等区交通局还接受了40多人关于网约车办证的咨询。
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就成了网约车驾驶员,申请人还需要参加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考试,待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网约车驾驶员。目前,我市网约车监管系统已开发完成,与公安、网信、区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共享,对办理行政许可需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具体操作中,通过信息化共享机制实现,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许可实行网上审批“零证明”。
据市交委统计,《细则》实施前,在汉从事“专车”服务的车辆接近40万辆,活跃的约有6万辆,其中很多是私家车接入网约平台从事营运。《细则》实施后,相当一部分车辆可能因为不符合经营要求、需要改变车辆性质、面临60万公里报废等原因,退出营运。
【知识链接】
《细则》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违法违规驾驶车辆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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