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青山检方司法救助联动机制为被救助人打造绿色通道

2016年3月4日上午,在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大厅,被救助人容师傅一进门就送上一副锦旗,用“感激之心,溢于言表”表达了对检察院司法救助的感谢。

2015年4月5日晚,容师傅在武汉市青山区青宜居小区当保安值班期间,应小区居民冷某阶邀请帮助协调其女儿冷某玲与姚某离婚事宜。商谈到当晚22时许,姚某因请求复合不成,心生不满,持菜刀欲对其妻冷某玲行凶,遭到容师傅和岳父冷某阶的劝阻后,姚某持刀将三人砍伤,造成容师傅左侧颞顶骨凹陷性骨折、右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1/2以上。经武汉市平安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容师傅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2015年12月11日,此案向青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正好被案件管理部负责人曾强看到,当他得知容师傅做好事横遭意外之祸,在侦查环节尚未得到赔偿的情况下,便要求控申干警跟踪这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的处理。

随后,案件管理部与公诉部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沟通,在审查起诉环节进一步确认姚某无赔偿能力,并通过公诉部门告知容师傅享有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将这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与案件管理部对接。后该院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经审查,容师傅是低保户,家庭经济困难,现因受犯罪侵害致使重伤,两次手术已花费医疗费10万余元,后期还需治疗,目前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根据《青山区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青山区检察院向区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人民币8000元,并即时向其发放。

3月4日上午,当容师傅收到这笔司法救助金,他不停地表示“没想到”,没想到国家有司法救助政策,没想到检察机关的主动告知和依法维权,让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和检察真情。

自2015年以来,青山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并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方法。为便于群众全面了解司法救助政策,依法帮助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得到有效救助,该院案件管理部加强与批捕、公诉、民行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司法救助联动机制。由业务部门在案件办理中主动告知救助权利,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与案件管理部进行对接,并实行信息同步共享,便于案件管理部快速启动救助程序,减少重复工作,提高效率。案件管理部审核确认后3日内向区委政法委申请救助审批,并在最短的时间将救助金发放,形成了“告知、申请、提交、审查、审批、发放”的绿色通道,确保被救助人能及时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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